柳州人社部鼓励使用电子合同,格盛科技电子印章保电子签约安全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文件明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和上述要求的电子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众所周知,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强化劳动管理、劳动者保障自身权益、双方处理争议的重要依据,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丰富,各种劳动纠纷案件也吕增不减,所以,劳动合同的签订尤为重要也亟需谨慎。而电子合同与电子签名作为新型的签署方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时,又该如何注意签订的安全呢?
在上述文件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用人单位使用电子合同与电子签名时,只有使用 “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才具备法律效力,才受法律保护。
而根据《电子签名法》第五条至第八条的内容规定:锁定签约主体真实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改、精确记录签约时间的电子合同才被法律认可。
这样从法律角度,我们就清楚了如何判断一份电子劳动合同的合法有效性。那在实际操作层面,电子合同通常要经过第三方合同平台签订,日前,我们通过了解格盛科技电子印章平台的相关技术手段,了解了电子平台是如何借助多种实名认证与加密技术,保障电子签章有效性的。
电子印章并不是电子化的印章图形,仅有印章电子化图形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本质上电子印章的合法有效性是依据这个图形的背后支撑:即依据法律法规设定的数字证书、时间戳、数据存证技术等组合而成的可靠电子签名技术。
格盛科技电子印章为组织定义制作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电子公章、电子合同章、电子法人章和电子个人私章,并且可以为这些印章匹配可靠的电子签名。所有电子印章的数字证书都由格盛科技电子印章时时校验有效性,保证每一个电子印签在合法有效的情况下使用。
在部分业务中,为了避免纸质文件的繁琐,可以采用电子文件加盖企业电子印章的形式。通过印控系统,对生成的PDF文件自动加盖时间戳、企业数字签名,生成文件不可篡改,具备纸质盖章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
随着电子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我们发现,包括在此次疫情中,各类网上办公,远程协作的模式及产品,解决了很多现实中的困难,相信随着相关技术与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电子合同与电子签章的可靠性还会更加完善,在打通商事合作最后一公里的路上,电子签章的潜力将不可估量。
格盛科技电子印章电子合同,专业的电子签章与数字签名服务云平台,格盛科技深耕电子签章领域多年、经历众多客户的产品打磨,我们为您提供便捷、安全、有效的电子化签约产品和服务。咨询热线:13517605200(微信同号),1997826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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